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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办教师(湖南民办教师:从“无证”到“有证”的转变)

来源:嘉青文学网

在湖南,民办教师的聘用历史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由于其特殊性质,民办学校不受政府的资助和管理,而是由私人或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并独立经营。采用的是合同制,教职工只有五险一金的不完全福利保障,又没有职称评审和晋升机制。而在当时,为了满足教育资源的缺乏,民办学校的崛起曾一度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

然而,从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上看,民办学校始终存在很大的问题。民办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质量参差不齐,聘用方式也是五花八门。在2013年,教育部门开始对民办学校进行了闭环管理,规范了教师聘用的资格,要求具备师范类专业毕业证书并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资格认定的民办教师方可担任教学工作。

对于大部分从事民办教育的教师来说,这是一次被规范化、被监管化的职业身份认证。这也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合法化、社会认可度更高了。再从职业发展上说,正式聘用的民办教师将像公办教师一样拥有晋升机制和职业发展路径,获得更多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等的福利待遇。事实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办教师意识到了加强自我素质提升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和考试,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期在教育领域获得更好的发展,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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